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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经济与法》报导李阳离婚案(七)

2020/2/18


原本关于从什么时间节点开始计算婚姻关系,李阳与李金就存在着分歧。如果李阳与前妻在2006年才离婚,那么绝大部分财产李金将无法分得。戚连峰律师认为,自从李阳与李金2001年同居以来,李阳与前妻不再具有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之所以复婚,是李阳为了帮助前妻移民,因此李金应当可以分得相应的财产。

长时间的诉讼导致李金精神负担很重,李阳与李金之间不断发生语言上的摩擦。2013年1月底李金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与此同时,与李金讨论后,戚连峰律师再次对诉讼策略做出了调整,对不大可能分割到的财产不再争取,而对所有的涉案财产只要求分得1200万元财产折价款,其他的财产全部归李阳所有。

2013年2月3号,法庭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准许李阳和李金离婚;三个孩子由李金抚养,李阳按每人每年10万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李阳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判决李阳赔偿李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五万元;李阳向李金支付财产折价款人民币1200万元;现在李阳名下的十套房产归李阳所有,贷款由李阳负责偿还,李阳持有的股权和商标权也归李阳所有。

在一审宣判的同时,法庭要求李阳禁止对李金进行暴力行为,如果违反,将对李阳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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