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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2019/10/29 16:10:06

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原告最好出庭,否则可能会错失良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间借贷这种案件不是当事人必须出庭的案件。但是,《民事诉讼法》同时还规定,当事人不到庭无法查明事实的案件,当事人应该到庭。对于民间借贷案件来说,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我们就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案件,在一起上亿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本人没有出庭,导致法庭在没有充分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作出了判决。 

出借人只有银行转账凭证,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吗?

2019/10/29 16:09:17

不一定,不能一概而论。 原告仅用银行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而被告主张该转账是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为什么我们说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法院不会只根据一个转账凭证就认定借贷关系存在与否,而是会综合各方面的事实做出结论。 

原告只有借据、收据或欠条,能打赢官司吗?

2019/10/29 16:07:24

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 原告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证明被告曾经向原告借款,被告主张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主张没有向原告借款并且能够给出合理解释,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综合以上内容,如果原告只有借据、收据或者欠条起诉被告要求还债,法院会审查很多方面的事

有欠条或者收据为证,就属于民间借贷吗?

2019/10/29 16:06:44

不一定,还要看形成债务的基础法律关系是什么?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但是如果当事人针对以前发生的交易进行调解、和解或者清算,然后达成了债权债务协议,那么新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就纯属债权债务关系了,法院既不需要也不应该再审查形成债务的基础法律关系了。 

借贷行为涉及犯罪,担保人是否还应该承担偿还责任?

2019/10/29 16:06:08

不是必然不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法院应该根据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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