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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

2019/10/11 15:44:18

甲公司想采购一批原材料,制作加工成品出售。乙公司总经理与甲公司董事长素有恩怨,欲破坏甲公司的生意,因此故意与甲公司采购部磋商,最终与2008年5月签订合同,约定在2009年1月底前交付原材料。合同价款约定为100元每公斤,符合市场价格。甲公司敲定原材料后,又与丙公司订立出售成品的合同,约定于2009年3月1日前交付成品。直到2009年1月31日,乙公司没有交付原材料,甲公司反复催促也无果。2009

明航律师创始人戚连峰在英国驻华使馆会见英国女勋爵

2020/2/26 14:21:24

英国女勋爵到访北京,邀请中国婚姻家庭领域的律师到英国驻华大使馆一起探讨国际婚姻家庭法律问题。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戚连峰律师受邀参加本次研讨会,与这位来自英国的大法官、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伙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其他同行一起讨论跨国抚养权的问题。会后,大家一起在英国驻华使馆进餐并合影留念。 这个英国大法官有非常强的亲和力。在进餐后,与参会者一起在英国驻华使馆的花园中散步。上图为戚连峰律师与其在英国驻华使馆的花园中合影。

一纸双语合同,差点让30%“定金”全部打水漂 ——从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看定金罚则的适用边界

2026/10/15 11:24:26

一起国际货物买卖纠纷中,卖方主张没收买方已支付的30%“定金”,买方则坚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尾款。双方争议的核心,不仅是货物质量,更在于:合同的中英文版本对“定金”表述不一致,到底以哪个为准?定金能否全部没收?案情简介某境外公司与国内某公司签订货物销售合同,总价款十余万美元。合同以中英双语书写。中文版约定“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付30%定金”,英文版则表述为“30% T/T advance payment”,即“预付款”。合同未约定两种文本不一致时以何为准。签约后,国内公司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境外公司交付全部货物。国内

“定金”还是“订金”?一字之差,百万货款险些打水漂

2026/10/15 11:24:38

一份跨国买卖合同,一句“10% deposit”,让双方从合作走向对峙。买方已付订金,卖方却迟迟不发货;买方要求双倍返还,卖方只同意退本金。这到底是“定金罚则”,还是普通订金?一场围绕“deposit”的较量,就此展开。案情回顾某欧洲数据公司与国内某科技集团、某国际电子公司签订《形式发票》,约定由国内两公司向欧洲公司交付3万台平板电脑,总价348万美元,买方支付10% deposit。合同还约定:若发货延迟超过两个月,买方有权取消订单并拿回全部已付deposit,无须支付任何罚款。买方依约支付了deposit。此后,卖方仅交付8000台货物,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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