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与外国人要离婚,哪些法院可以管辖?
2020/1/19 17:03:31
王某是中国人,其丈夫是美国人,婚后两人搬到北京西城区居住,已长达三年。后来王某与丈夫夫妻感情不合,意欲离婚,那么哪些法院可以管辖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位于中国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本案中王某与其丈夫在北京西城区居住已长达三年,连续居住超过一年即可视为经常居住地,因此王某与其丈夫的经常居住地都是北京西城区,也就是说,北京西城区法院对王某与其丈夫的离婚案享有管辖权。 其次,外国法院有没有管辖权呢?假如王某与其丈夫在一次回美国故居探望亲友的旅途中爆发争吵,王某与其丈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