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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关系复杂而深奥。在相关的公司主体自益权或共益权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据《公司法》等规定起诉。我们可以办理以下公司诉讼事务:
1、股权确权诉讼;
2、股权行使诉讼;
3、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销诉讼;
4、与公司解散相关的诉讼;
5、虚假出资公司要求出资之诉;
6、抽逃出资公司要求返还之诉;
7、公司要求撤销关联交易之诉;
8、公司向董事及高管等索赔之诉;
9、公司请求返还印章、财务账簿之诉;
10、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之诉;
11、其他公司诉讼。
A公司向B公司订购零件,甲是A公司员工,一直负责与B公司签订合同和结算货款,双方合作了若干次。甲于2008年6月离职,但B公司对此并不知情。2008年8月,甲依然以A公司名义向B公司订购零件两千件,B公司加班加点完成订单后发货到A公司,A公司告知B公司并未订购零件,甲已于两个月前离职,已无权代理A公司签订合同。 在该案中,甲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呢?答案是肯定的。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行
一个让内地债权人“追债无门”的真实案例案情悬念:货款追不回,股东却“全身而退”?内地A公司向香港B公司采购一批矿产品,支付了全部货款。然而,货物迟迟未能交付,B公司也仅退还了部分款项,剩余三十余万元人民币迟迟未付。A公司调查发现,B公司竟是一人公司,唯一股东为内地居民陈某。A公司认为:公司没钱,股东就得赔!于是将B公司和陈某告上法庭,要求陈某承担连带责任。但判决结果却出人意料——法院驳回了A公司对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矛盾焦点:一人公司,股东为何不担责?内地法律下,一人公司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
一场跨境交易引发的追债困局2022年初,内地商人李先生与一家注册在香港、实际在深圳办公的B公司签订了一份电子产品采购合同,约定采购一批智能设备,总价约40万美元。李先生按约支付了6万美元定金,B公司承诺两周内发货。然而,两个月过去,货物迟迟未见踪影。李先生多次催促,B公司先是以“供应链紧张”为由拖延,后又提出退款。但在退还1万美元后,B公司便再无音讯。李先生决定起诉B公司及其唯一股东陈某。可就在诉讼过程中,他意外发现:B公司已经注销了。公司没了,钱还能要回来吗?股东陈某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争议焦点:公司注销
很多企业主认为,在境外注册公司,把业务和资产装进去,就能与个人责任“绝缘”。但一起跨境商业秘密纠纷表明:如果公司被当作违法工具,法院完全可能“揭开公司面纱”,让幕后股东直接担责。案情回顾某德国企业在上海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长期从事自动控制设备业务。其销售负责人离职前后,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报价方案和利润数据,协助一家在香港注册、由其亲属持股的一人公司,与内地客户签订采购合同,并由其新入职的公司协助履行。上海公司遂起诉该负责人、香港公司及相关人员,主张侵害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争议焦点之一是:香港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