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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是否可以起诉?

2019/10/29 17:31:18

可以起诉。 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功能,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取得发票的纳税人依法可以抵扣购货进项税额。 因此,在买方符合抵扣税款其他要件的情况下,如果卖方拒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将给买方造成无法抵扣相应税款的损失,买方就此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仅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证明货物已交付或货款已支付?

2019/10/29 17:30:53

不能直接证明。 但当有其他证据能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资料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卖方已经交付货物的,可以将其作为定案证据。 如果卖方除提供增值税发票和抵扣资料外,还提供了送货单、入库单、收货单等其他证据,则能证明货物已交付。又如,交易双方的交易习惯是“先货后票”,且有证据证明该交易习惯的,也可以证明货物已经交付。

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2019/10/29 17:30:31

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卖方就同一机动车订立多个有效的买卖合同,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2019/10/29 17:30:05

买方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拿到车辆的买家,可以请求卖方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都没有拿到车辆,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家可以请求卖方履行交付车辆; (三)都没有拿到车辆,也都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合同依法成立在先的买家可以请求卖方履行交付车辆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四)卖方将车辆交付给买家之一,又为其他买家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拿到车辆的买家可以请求将货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卖方就同一个货物签订了多个有效的买卖合同,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2019/10/29 17:29:40

几个买方都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拿到货物的买家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都没有拿到货物,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家请求卖方履行交付货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都没有拿到货物、都没有付钱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家请求卖方履行交付货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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