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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可以擅自变更夫妻间的财产约定吗?

2019/9/24

张芳(化名)与朱力(化名)是上海的白领,二人在结婚前进行了夫妻财产约定,把二人共同购买的房子约定归张芳一人所有,并签署了书面协议。婚后,二人争吵不断,朱力便私下偷偷修改了财产约定协议,将房屋产权的50%划归朱力所有。半年后,张芳和朱力的婚姻走到尽头,张芳起诉按照财产分配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朱力却指出之前的财产分配协议显失公平,应该对半分割。那么,夫妻一方可以擅自变更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么?双方的财产约定存在有失公平的问题么?双方的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房子又该归谁所有?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按照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一般而言是法定财产制,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方式有特别的约定的话,那么应当依照约定的分配方式分配财产。同时,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另一方也无权以公平为理由主张协议无效。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对于财产分配方式的特殊约定可以排除法定财产分割的适用。而且夫妻约定财产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未经一方允许,不得擅自变更、解除;而且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应当以夫妻约定财产协议的分配方式为准进行分割。

具体到上述案例,首先,张芳与朱力在结婚时约定了财产分割方式,双方对于财产的约定是双方共同意志的表达,经过双方的一致认可,并签有书面协议,这个财产协议是合法有效,朱力不能以公平为理由主张协议无效。其次,财产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朱力未经张芳同意,擅自修改财产分割协议是无效的。所以,二人婚后所买的房子应当按照婚前财产分配的约定归张芳所有,其他没有约定的财产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均分。

作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夫妻之间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方式,如何约定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双方一致同意就是合法有效的。夫妻约定的财产分配方式对双方都有拘束力,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修改是无效的。并且,如果双方离婚,法院会按照财产分割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所以,如果进行夫妻约定财产制,请务必妥善保管财产分配协议,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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