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为了避税而约定极低的价格,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2019/10/10
为了避税而将一套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房屋,在合同中约定售价为三五万元,这样的情形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尤其出现在亲属之间房屋转让,例如爷爷奶奶以1万元的价格将房子转让给孙子。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只是部分有效,合同里有关价格的条款是无效的。
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由于为了避税而故意做低价格,则是损害了国家利益,合同中这样的内容是无效的。而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为了避税而在合同上故意写低价格的买卖合同,这种房屋买卖合同是部分有效的,无效的部分是有关价格的条款。如果当事人因为这种合同受到损害,如对方翻脸不认账,一口咬定交易价格就是三万元,那么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价格条款,按照真实价格成交。